注册香港公司


香港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香港在处理事务方面仍继续享有高度自治权。香港虽然人口不多只有七百万左右,但在国际贸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香港是全球二十大贸易经济体系之一,亦是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其货柜码头吞吐量在全球数一数二,与新加坡不相上下。目前,香港仍然是通往中国南方最重要的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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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税制

香港公司法例主要以英国普通法为依据。香港对当地业务监管得力,视其本身为低税率商业中心而非税务天堂。香港的利得税、薪俸税和物业税分别按不同税率征收。遗产税制在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一日正式废除。

公司只须就在香港本地获取的利润纳税,而在香港以外获得的海外利润无须缴税,目前香港公司从香港本土获得的利润需交16.5%的盈利税。但香港的税务局对确认什么是从本地获得的利润,什么是海外利润采取十分谨慎的态度。

由于香港是一个庞大的贸易中心,亦是通往中国和亚洲的门户,因此在香港成立注册的公司多数经营贸易业务。


公司注册规定


公司可以中文或英文名称命名,亦可同时注册中英文名称。公司必须至少有一名股东和一名董事。股东和董事可以由相同的自然人或法人担任,但如所设立的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子公司除外。公司必须委聘一名当地公司秘书,并须在香港设立注册办事处,而且该注册办事处须为实际地址,而非邮政信箱。董事、股东和秘书的详细数据必须备存于公司注册处,并供公众查阅。公司必须呈递周年报表,延迟呈递报表将会被罚。公司必须向香港税务局申领商业登记证,并须每年向香港税务局呈递经审计账目。


语言

香港的官方语言是英语和汉语。英语多用于商业文本,而粤语(广东话)多用于日常交流。


货币

通用货币为港币。

基本资料
政治稳定性良好
适用法律普通法
公司法公司条例32
公司类型私有有限公司
披露最终受益人信息不须
迁移注册地不许
对国外利润征税不须(非本地来源之收入不需缴本地税)
双重征税协议
外汇管制没有
公司注册规定
股东最低人数一名
董事最低人数一名
是否允许不记名股票不许
是否允许法人作为董事允许
需要有公司秘书必须有
标准授权股本10,000港币
本地规定
注册办事处/注册代理人必须有
公司秘书必须有
本地董事不须
本地会议不须
政府董事和股东登记必须
常年规定
呈递周年申报表必须
呈递账目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