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税制
开曼群岛公司法以英国普通法为依据。公司类型分为两种:免除公司(Exempted) 和非本地公司 (Non-resident)。非本地公司的长期执照费较免除公司略为便宜,但必须呈递较详细的周年报表,因此在亚洲不甚受欢迎。
开曼群岛完全没有税收,无论是对个人、公司还是信托行业都不征任何税。所以开曼群岛被称为一个真正的税务避风港。开曼群岛在1978年获得一个皇家法令,法令规定永远豁免开曼群岛的缴税义务,目前这个法令继续有效。免除公司还可以申请有效期长达20年的税项豁免证书,进一步增强其税务优势。
公司注册规定
豁免公司必须有一个由本地信托公司或企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公司注册地址。豁免公司的名称不一定要以“LIMITED” (即“有限”)字样结尾,且可以使用中文名称,但必须提供有关英文译名。公司必须有至少一名股东和一名董事,允许法人董事。公司必须把董事名册、高级职员名册,押记名册和股东名册存放在注册办事处;董事和高级职员名册还须备存于公司注册处,但不必供公众查阅。2020年9月起,董事名称将可被公开查询。虽然开曼群岛公司可发行不记名股份,但其实当地政府并不鼓励,不记名股份必须交由经授权的监管人保管。豁免公司必须呈递周年报表,但毋须披露董事或股东的详细资料。2001年4月,开曼政府颁布了新的尽职审查指引,要求所有开曼公司向注册代理披露公司所有高级职员、董事、股东、最终受益人和授权签署人的资料。这个规定适用所有新公司,已注册的公司亦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根据《保密关系(保障)法》,这些信息是机密数据,泄漏机密数据或故意或企图获取开曼群岛公司机密资料,即犯刑律。
语言
开曼的官方语言是英语。
货币
通用货币为开曼元。